涞水县检察院深化ldquo河长检察
“河长+检察长”协作机制是深化完善河湖长制的重要举措,是提升水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。为进一步深化我县“河长+检察长”工作机制,推动该机制落地落实,年4月28日,涞水县检察院与县河长办开展“河长+检察长”联合巡河检查行动。县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贾荣君、县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张国义、永阳镇总河长李晓涛、娄村镇总河长苗晓明及县检察院、河长办、水利局、相关乡镇工作人员参加。
上一篇文章: 海河北海局举办第一期海河北海大讲堂 下一篇文章: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将改革进行到底
本次巡河实地查看了庆华寺水库、青年水库沟等地的河流水质、水域环境、河岸及河面垃圾清理情况,针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,巡查组与相关乡镇交换了意见,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案。贾荣君检察长指出,各级河长、相关责任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压实工作责任,形成工作合力,强力推进河湖“清四乱”、河长巡河等工作的开展,共护我县河湖生态环境。
今后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,与相关责任部门协调联动,凝聚公益保护合力,做好白洋淀上游河流和辖区内河道及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,不断推进“河长+检察长”制度的落地见效。供稿
第二检察部李娜
编辑
王捷
校对
闫会英
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#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abuoumao.com/hyfz/736.html